东华大学功能材料研究中心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(2021年)

发布者:周蓓莹发布时间:2021-05-24浏览次数:428

    实验室是进行教学、科研的重要基地,确保安全是实验室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。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,预防安全事故发生,确保教学、科研工作安全有序进行,东华大学功能材料研究中心(以下简称中心)根据《东华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》(东华资产〔201714号)有关规定,结合实际,特制订本制度。

一、分层落实安全责任制,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。各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,认真做好防火、防爆、防毒、防环境污染和防盗窃等各项工作,严格贯彻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”的方针,防止各类意外事故发生。

二、部门安全责任人岗位职责: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,明确职责,责任到人;建立、健全本部门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事故应急预案;定期、不定期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,落实安全隐患整改;组织安全管理和实验室人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等。

三、安全员岗位职责: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。

四、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岗位职责:根据实验室特点制定实验室相关规章制度,包括操作规程、仪器操作说明、值班制度、应急预案等,并落实执行;落实实验室日常安全检查及记录工作,及时整改安全隐患;落实危险作业和危险性物品的安全管理,以及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安全处置,并做好危险性物品使用台账管理;及时向部门设备管理员上报安置地在中心的非本部门的仪器设备,加强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;及时向部门安全员上报新进学生名单,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培训工作。

五、实验室实行人员安全准入制度。所有新进人员必须经过学校及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,培训合格者方可进行实验操作。

六、切实做好防爆、防火和防毒工作。做好设备更新、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,确保性能完好,并做好相关记录。特种设备、钢瓶等压力容器、高温加热设备等必须有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。钢瓶应固定安置,需移动时,必须固定安放在钢瓶车上,以防倾倒。使用并产生有毒气体的实验室内必须具有良好的通风设施,实验应在通风橱柜内进行,室内应备有防毒面具。

七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购置、领取、使用、保管和处置危险化学品,并建立危险品台账,做好相应记录。化学品包装容器的标签标识必须清晰;各类化学品应分类存放,定期盘查,不得在实验室内存放过量化学品。严格执行《东华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》(东华资产201815)与《东华大学功能材料研究中心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》相关规定。

八、每间实验室的名称、责任人、联系方式、危险类别、防护措施、灭火方式等信息统一制作标识牌并置于门口明显位置;在有易燃、易爆、有毒有害等较大危险因素的实验场所或有关设备的醒目位置上,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标志。

九、严格做到“四防、五关、一查”(防火、防盗、防破坏、防灾害事故;关门、关窗、关水、关电、关气;查仪器设备);晚间进入实验室进行操作必须有二人以上,必须事先向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报告并得到允许,以确保人身与财产安全。

十、对于违反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的学生,安全责任人有权立即停止其实验室使用权限直至整改完成,并根据违规行为性质及过错严重程度,按《东华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》给予相应处分。

十一、各实验室每天进行安全自查,各部门安全责任人组织本部门进行安全周检查,中心安全检查工作组进行各实验室安全月检查。发生事故,各实验室要立即采取应急预案和必要措施,并保护好事故现场,迅速报告中心,由中心上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,视情节轻重对事故直接与间接责任人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
十二、本制度自202151日起施行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东华大学功能材料研究中心

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14

友情链接: 东华大学 东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纤维材料改性国家重点实验室